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發現自己,發現戲劇———— 與流浪兒童排演論壇劇

 文︰昆明NGO   


2005年1225,我們在萬老師的帶領下與昆明流浪兒童救助中心的孩子一起做了戲劇活動。

參加活動的約有二十多個孩子,大多數是十一二歲的樣子,全部都是男孩。他們不像我想像中那麼拘謹,大多數活潑好動,笑著喊著竄來竄去,和我們分享他們的照片,在他們熟悉的男老師的身上爬上爬下,做雕像遊戲常常做些俯臥撐之類的高難度動作讓我們模仿。

第二天上午做了一些遊戲,下午開始分五組排演戲劇。分組之後,我們這一組六人,四個成人(都是女性),兩個小男孩,一個七歲左右,一個十一歲左右。
“演什麼啊?”我們問。
“員警抓小偷。”兩個小孩說著,手腳已經開始興奮起來,相互比劃著。
“好。”這是小孩子喜歡玩的遊戲,就順著他們吧。
接下來就分配角色,兩個小傢伙都想扮演員警(我們無條件支援),後來決定小一點的那個男孩演員警,另一個男孩演被搶的人,再加上我們四個成人。最後角色分配是這樣的:一個被搶的人,兩個搶劫的人(我與另外一位老師扮演。呵,兩個壞人我們當了),一個見義勇為的人,兩個員警。

大夥一起很快就討論出情節來了,故事很簡單,一個路人被搶劫,另一個路人報了110。兩個員警趕到,兩個搶劫犯落網。後來我們覺得路人只是報警還不夠,決定讓她見義勇為協助員警。

兩個小朋友給我們找來了道具,一把壞了的玩具槍,兩個乒乓球拍當刀,戲就開始排了。一切進展順利。搶劫,報警,逃,落網。演員警的七歲的小傢伙在與“搶劫犯”揮“刀”搏鬥一番後,仍然覺得還不夠英勇,於是自己臨時改戲,他做出一幅受傷的樣子,然後倒在地上,死命抱住“搶劫犯”的腿,這時他才滿意自己表現出了大無畏的精神。

另外一個十一歲的男孩充分表現了導演天賦。他飾演被搶的路人,因為覺得自己臺詞不夠多,就去找了一張畫報,上面是一條狗的畫像。然後他拿著狗的畫報發揮臺詞,什麼狗丟了,要去買狗之類。

然後又開始安排我們兩個“搶劫犯”的戲,要我們先上場,說兩句“過年了,缺錢花之類的臺詞。然後看到員警,趕快溜到一邊(不知道這樣的安排是不是因為他們平時總是躲員警的原因)。

最出乎我們意料的是,他為那個飾演員警的男孩加的臺詞,抱著搶劫犯的腿的時候要喊:“我的功名啊,利祿啊”,他說,員警肯定會麼想(這樣的想法不知是來源於影視,還是他真實的經歷?)。

我們這一組最後表演。他看著別人表演時,轉過身交代我們,要個時候上臺。他三次把飾演員警的小男孩叫過來,要他背臺詞,直至那個小男孩一見到就說:我記得的。然後開始背臺詞。

突然發現,我們幾個大人都很省心,偶爾發表一下意見就行,更多的時候只需配合他們,服從安排。孩子的觀察力和想像力是不容小覷的。

五個小組,都演了員警與小偷的故事,但那種真實很讓人震撼。

孩子們把他們經歷過的或是看到、聽到的場景都在舞臺上還原了出來。偷鋼筋的,小孩子被大孩子利誘著合夥偷錢的……好幾個組演了與員警對話的場景,被員警逮捕後蹲在牆角,雙手扣著背在頭後。員警問話時不說實話。低著頭不敢看員警。他們演了生活中的流浪場景,在街上晃蕩,小孩子對大孩子的畏懼。不用更多言語就讓我們真切地感受到了他們日常生活的狀態,他們所經歷的一切。


生活是最好的導演,有過真實體驗的人永遠是最好的演員讓普通人通過自己的表演,發現問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這也許是NGO以後應該努力發掘的蘊藏在劇場中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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