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雙小美
也許到最後改變的其實只有我自己,但當我改變了,世界就開始有了一點點的不一樣。
100年5月,持續運作五年的某社區(社群)劇場,為了堅持社會行動導向,從一開始由二位老師帶領的25人課程,無可避免的走至這天,成為一個無公部門經費支持,完全由成員自主運作的社團;我們試圖由個人的生命故事出發,再拉出公共議題進行對話與社會行動。這個社區的經營者雖然需要公部門的經費維持生存,但卻致力營造一種氛圍:鼓勵成員共學、自我培力並且支持社會正義與邊緣翻轉,意即以邊緣觀點評估所有立法、政策、計畫及資源分配等,以合乎平等原則。這讓我隱約相信,如果哪一天我真的因為性取向遭受差別待遇,這裡會有人願意站出來為我說話,雖然十分的不確定,卻是有生以來第一次對自己的性取向有了安全感,這隱約的安全感讓我堅持了五年,想辦法將社區裡的這個小團體延續下來,作為我和這個社區的連結,也因此累積了對話的能量與行動的勇氣。
這五年間有舊成員離開,有新成員加入,成員來自各年齡、各行業、各階層,如同一個小社會,不過除我之外大家都是異性戀嗎[1]?這一年固定出席的大概就我們這8人,我們都很信任這裡是一個相對放鬆而安全的空間,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表達自己最想說的,也許是一個畫面、一個想法、一個印象、一首詩、一段臺灣國語……,故事在這裡只有真假,沒有對錯與好壞的評價。在社區(社群)劇場這些年,每每已經滿到就要從眼眶中溢出的聲音,卻總是因為人在衣櫃中不得不硬生生吞回去,然後獨自回家整理無預警掉進不知道是不是能再次爬出來的情緒黑洞裡的自己。漸漸的想要在這相對安全的場域中做點自我突破,因此幾個月來,我有預謀的讓大家決定在這次聚會中每個人帶二個與自身生命故事相關的物件過來,以劇場的方式述說與聆聽彼此的生命切面。
阿冠帶來二幅字、友友帶了老照片和泛黃的成績單、曉杏帶來一件玉鐲子和一個穿著手工針織洋裝的貴婦芭比……我帶的是一顆小石頭和幾朵七里香。因為友友非典型女生的外型和舉止,我直覺她有點可能是個同志;但她對同志知識卻那麼的陌生……,這天她講的故事也跟同志一點關係都沒有,不過這樣的女生也許將會是個直同志[2],如果那天她沒有在場,我可能就會把計畫好的出櫃故事吞回肚子裡。那是一段維持了16年直到一年多前方才結束的女生愛女生的親密關係,以及家人不惜以死相逼的阻撓,我,終於說出來了。夥伴們雖然對同志一無所知,甚至多少有些誤解,但因為瞭解我的為人,所以開始願意去知道同志的文化與所遭受的差別待遇,而且大家都很守約定的把故事留在劇場裡,因此這次的出櫃並沒有為我的家庭和工作帶來困擾。但我心裡是有懷疑的:如果大家先知道我雙性戀的身份,在沒有交情下,她們會想認識我嗎?在沒有工作資歷時,會有公部門願意僱用我嗎?
但我心裡的憤怒並不願意就這樣被藝術給馴化…
不公開才能守護的戀情結束,對我來說此刻是壓力相對較小的時刻,我必須面對混亂的情緒和處理心裡的憤怒,並且為促進社會改變做點努力才行。創作的確是一個很好的情緒出口,現實中的未竟事宜,在劇場的虛構情境中得以圓滿。幾位夥伴也慣常的將同志故事中的問題,歸因於個人修為或個別家庭的問題,但我心裡的憤怒並不願意就這樣被藝術給馴化。關於同志平權,我很清楚這絕對不是靠個人修為或家庭溝通就能解決的個別問題,這是整個社會體系的問題。如果教育體系納入同志教育,兒少同志的認同過程就可以少一些艱辛的摸索;如果家庭體系納入多元成家[3],櫃父母[4]承受的社會壓力就可以輕一點;如果經濟、法律、福利、醫療……體系都能看見同志,同志所受的差別待遇就可以少一點。如果不為促進社會改變做些什麼努力,我們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整個壓迫體系的共犯。
歷經近10年催生,在100學年度必須依法落實的國中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係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5]的立法精神所訂,卻因為能力指標中1-3-3認識多元性取向、1-4-3瞭解自己的性取向,及教師參考用書中的同志相關內容,被真愛聯盟以斷章取義、移花接木的手法扭曲抹黃,並以人數灌水的連署書企圖擋下來。我參加了同年7月15日和7月26日在北區舉行的二場公聽會,也聽聞中區、南區、東區的公聽會狀況,真愛聯盟那些人一定是帶著很大的歧視,才會不惜以詐騙般的手法使大眾誤解,進而激化人們對同志的偏見。對此我心裡真得很火大,這把吞不下去的怒火 ,讓個性膽小、行事低調以求生存的我 ,冒著可能被迫全面出櫃的風險,在參與「被壓迫者劇場培訓者工作坊」時,將現實生活中「國中小納入同志教育」這個議題提出來,進行論壇劇場的演練。工作坊中的十幾個成員和我日常的人際網絡有許多的重疊,而且他們看起來都像是異性戀,他們對同志的偏見有多大?那是我有能力理性處理的嗎?……,我控制好不斷發抖的身體,提了出來,並說了我在國小校園看見的幾個事件,沒想到X馬上附議,並且說了他高中同志同學的例子,A也願意一起討論這個議題,這些支持稍微減緩我的焦慮,但我明白這些支持可能有幾個層次:基於對公平正義的信念;基於和我的交情;基於職位上的禮貌;基於這議題的爭議夠大,很適合用來做論壇劇場的練習;我也猶豫著這議題會不會被當作一次的消費用掉;心中頓時五味雜陳。
同志生命故事化成論壇劇場
在討論過程中高敏感度的帶領者提醒我們,論壇劇場採用的故事盡量是跟自身相關的議題,但要保護自己,因此可以是虛實交雜的人物。最後X、A和我三個人共同即興創作一齣短劇,由帶領者擔任丑客Joker[6],與其他成員一同進行論壇劇場。
A女與B女是一對國中生戀人,在公園手牽手散步,調皮的玩親親。
……
A的母親在遠處看見二人的親密互動,漸漸走進。
B發現A的母親走近,心虛的放開A,小聲告訴A:「你媽媽來了。」
A回過神,母親已經以隔開兩人的姿態,站在AB之間,母以責罵的語氣問:「妳不是說要去圖書館看書,怎麼在這裡?她是誰?叫什麼名字?」
A:「是我同學B啦!」
母嚴厲的說:「A妳馬上跟我回家去。」
B:「媽!我們又沒有怎樣!」
母:「我都看到了!妳們這樣能看嗎?噁心死了!鄰居看到了,我臉要往哪裡擺啊?你馬上回家!」
母拉著B的手輕聲溫柔的說:「B啊!我們家A不是像妳這種人,她以前有交過男朋友,妳不要帶壞她好不好!阿姨認識幾個很好的心理醫師,妳去和醫師談一談,對妳會有幫助的。還是妳想交男朋友?阿姨幫妳介紹建中男生。為了A好,妳放了她吧,阿姨求你了。」
A將母親拉開,母:「A妳回家!」
A:「媽……」
母怒斥:「要妳回家,妳猶豫什麼?妳以前很聽話的,都是B把妳帶壞了。每天那麼晚回家,還說謊,妳以前不會說謊的。」
A:「媽,我們又沒做什麼壞事!」
母泣訴:「妳跟我頂嘴!看妳是要她還是要我啦!我這麼辛苦的在工廠工作賺錢養妳到這麼大,要妳回家這麼難,妳要跟她走就都不要回家了,我養妳的60萬也全部都還給我啦!妳以前從來不會這樣讓我擔心的。」
B看著母拉A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
(獨白)
母:「我們家世代清白,我要怎麼跟祖先交待啊?真丟臉死了!A如果執意要這樣做,我也活不下去了……」
A:「我到底做錯什麼?我只是想跟B在一起……」
B:「我是這麼壞的人嗎?」
接著故事再演一遍,當觀眾看見可能的行動點時可以隨時喊停,然後拋棄旁觀的客體位置成為改變困境的行動者,上臺去取代被壓迫者繼續演出。
否定兒少同志存在的C上臺取代A。
C說:「我和B真的只是要好的不得了的朋友,我們年紀這麼小怎麼可能會是同性戀。」
母親因為聽到女兒不是同志所以也就不那麼生氣了,但是要求AB不可以相戀的立場仍然沒有改變。
……
M上臺取代A。
M以極柔軟的身段,試圖與母對話:「我本來就這麼不乖啊!媽,我們三個人先一起去吃冰,(用手輕捏母肩膀)不要生氣嘛!」
母親最後被M逗開心了,但是要求AB分開的立場仍然沒有改變。
……
L上臺取代A。
L迅速的要B先回家再做連絡,然後單獨和母對話。
最後母還是很生氣而且立場也沒有改變。
……
P上臺取代B說:「A母的態度讓我覺得恐懼並且對自己感到無比的羞恥。」
……
S上臺取代B說:「當A堅定的握著我的手時,慌張的心因此就安定下來。」
你呢?在這齣戲中你看見的行動點是什麼?
我在劇場虛擬空間中的真實焦慮感,必須經由實際行動得到滿足。
人們很容易在口頭討論時輕易的拋出觀感或建議,像是「同志的壓力還好吧!」、「我不覺得有歧視存在啊!」、「不要怕!做自己!」;但是當人們必須在真實情境中把建議實踐出來時,卻經常並非像講得那樣容易。論壇劇場不製造感動氛圍來撫平憤怒或淨化傷口,也不是用來展現正確道路的地方;它提供一個平台,讓所有可能的道路可以藉此測試它的可行性,就像是行動前的預演。
近年來,我其實開始能夠理解同志的父母親,包括我自己的父母,身上所承載的,從祖先的祖先的祖先所延續下來的文化傳統、家庭觀念、社會道德……所形成的無形壓迫,那並不會小於同志所承受的。因此在大家都不想演論壇劇中「壞人」的情況下,我演了母親的角色,在排練時我以母親的身分壓迫自己的孩子,重回當年母親與我的衝突,演出當下的混亂情緒不減當年。但是以母親角色與觀演者進行論壇的過程中,我感受到了幾個也許可行的出櫃方法,讓我開始思考在真實生活中實踐的可能。而C否定兒少同志存在的歧視立場[7],更讓我深刻體認到虛實交雜的人物不如真實故事來的有說服力,如果我想要與對同志有偏見的人對話,隱身衣櫃可以使我安全,卻會是個侷限。
在接下來的「與偏見相遇工作坊」近30位成員中,有原住民、災區住民、家庭突遭變故者、心理師、社工師、應用劇場工作者、畫家、攝影師……有4位表明自己女、男同性戀的身份,其中2位更以十分自在的方式,述說屬於同志特有的文化,那是我從未見過的泰然自若,令我感到由衷佩服。
性取向如我這般邊緣異質的存在,要自我感覺是社會中無須他人評價的資產,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啊!女雙性戀在同志社群中低下的的階級,以及在場陌生的異性戀和同性戀夥伴們不可預知的反應,讓我在需要表達自己身分時,雖然自認為最重要的身分是雙性戀同志,卻又習慣性的以噤聲的方式帶過。別人也許透過肢體和表情看出我的情緒,卻不可能理解我生命中的困頓,這讓我在如此多學員的工作坊現場,感覺到強烈的孤單,並且很難在同志議題上與他人進行有意義的對話。在被壓迫者劇場「與偏見相遇」的美學空間裡,我又再次看見我慣常的恐懼,也看見我所恐懼的有可能只是不存在的想像。隱藏自己真實的樣貌並沒辦法改變什麼,只能靜默的看著歧視發生;正面迎接偏見,才有對話的可能。我在劇場虛擬空間中的真實焦慮感,必須經由實際行動得到滿足。
之後,我開始參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的雙性戀社群,也在TO中心的促成下,與同樣對同志平權議題有熱情的LGBTSQQ[8]夥伴結盟,延續被壓迫者劇場外的實踐行動,並且開始做全面出櫃的準備。我越來越清楚,誠實的面對自己,冒些風險,在相對安全的劇場中自我揭露,讓壓迫被親眼目睹、被親身感受,才有真正對話的可能,進而累積自己社會行動的能量。
想要在同志平權議題上做一些能夠促進社會改變的事情,這樣的念頭越來越強烈,對我來說,行動才是憤怒的出口。也許到最後改變的其實只有我自己,但當我改變了,世界就開始有了一點點的不一樣。
[1] 保守估計LGBT同志至少占人口總數10%,也就是如果教室中有30位學生,那其中至少有3個同志;如果生活圈
中有200個親友,那其中至少有20個同志。社會體系卻經常將所有人都預設為異性戀,當我因此決定隱身在衣
櫃中假裝成異性戀時,真的很難「看見」同志,但同志卻真實的存在於我們身邊。
[2] 對同志友善的異性戀者。隔年,友友私下告訴我,她是疑性戀/流性戀者。在「固性戀」的觀點中,總會預設
認同的探索會有一個終點,最終會認同自己是男性、女性、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但對疑性戀這樣流動
認同的人來說,更強調認同的流動特性,「保持性別與性取向的開放與彈性」,對自己而言就是最適切的認
同。
[3] 以異性戀性關係為基礎的狹義家庭之外,其他多元家庭的想像和實踐的可能性。
[4] 同志的父母親,因孩子出櫃,而選擇進入衣櫃的父母。
[5]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本法第一條第一項及第二條第一款所稱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指任何人不
因其生理性別、性傾向、性別特質或性別認同等不同,而受到差別之待遇。第十三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6] 在論壇劇場裡,主持人Joker扮演連接觀眾與戲劇的角色。
[7] 否定兒童及青少年同志的存在就是歧視。無數同志與非同志的生命經驗告訴我們,性傾向與情慾的啟蒙早在
兒童時期便已經開始。然而毫無科學根據的「同性密友期」謬說,卻在學術界及社會上普遍流傳,完全否定
了兒少同志的存在。事實上,整個教育環境預設了所有人都是異性戀,當兒少同志的性傾向開始啟蒙時,缺
乏支持力量與正面肯定,因而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如果不在國中小學教導學童多元性傾向及多元性別的知
識,並建立學童各種性傾向及性別都具有平等權利的觀念,對於同志與非同志的兒少都會造成負面影響。偏
見及歧視會透過家庭以及其他管道流竄,使得同志兒少面臨孤立霸凌威脅,同時非同志兒少也會因為歧視的
觀念,而錯失發展成為健全公民的機會。
[8]LGBTSQQ是同志社群廣泛使用的英文縮寫:
L是Lesbian女同性戀的英文縮寫,中文簡稱「拉」;
G是Gay男同性戀的英文縮寫,中文簡稱「基」;
B是Bisexual雙性戀的英文縮寫,中文簡稱「拜」;
T是Transgender跨性別的英文縮寫,中文簡稱「跨」;
S是Straight指稱對同志社群友善或願意加入同志社群的異性戀,中文簡稱「直」;
Q是Queer泛指受壓迫的性與性別邊緣,且接納自己與別人的差異的人,中文簡稱「酷兒」;
Q是Questioning不確定自己性傾向或不需要明確性別定位的人。
以上的定義,不以標準化的工具來判定一個人是否為同志,而以個人自我認同自己是同志的一份子,就是同
志,也就是說,我們無法從任何測驗、口頭問答、行為標準來知道一個人是否為同志,而強調個人認同同志身
份、同志族群,進一步自我認同為同志。
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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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
十分敬佩妳分享自身深刻的生命故事
覺得妳勇敢無比~但又替妳感到有些擔心
(當時一邊聽妳說~一邊在觀察周遭夥伴的表情...)
無論我們的劇場是否會繼續進行下去
但大夥一同在劇場經歷的種種與熱血精神~
相信都會留在每個夥伴心中~
萌芽自然生長成自己想要的東西
這句超讚!
也許到最後改變的其實只有我自己,但當我改變了,世界就開始有了一點點的不一樣。
挺妳挺同志的友友